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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学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

 国际学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

为了贯彻实施《关于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市政发〔2017〕6号文件,为落实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幸福、祥和、环保的新春佳节国际学院特制定《国际学院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》,希望广大师生认真研读文件并遵照执行,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范围

本从2017年6月5日起,市城区下列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具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:

自南互通沿沪昆高速往西至207国道,沿207国道经梅子井至资江,沿资江南岸经雪峰桥、魏源西路、北塔路、市府路往东至资江,沿资江南岸至田江路东头,红旗路街道、中心路街道、城北路街道、城西街道、百春园街道、翠园街道、火车南站街道、学院路街道等8个街道,经双坡北路、东大路、大兴路、邵阳大道、邵檀路、桃源路、桃花路、西湖南路至南互通,以上道路、江岸形成的闭合区间及道路外延100米范围内均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(含孔明灯)区域

二、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内容

 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燃放烟花爆竹。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,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,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
三、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职责

  国际学院老师、社会团体、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,杜绝烟花爆竹燃放,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安全、低碳、环保、文明的良好氛围。要移风易俗,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,不购买、不燃放烟花爆竹,并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。

四、处罚和奖励

  对违反本通知规定,依照法律法规,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,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 对举报查实的,予以奖励。举报热线:“12345”政府服务热线、“110”报警电话、“12319”城管服务热线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国际学院

2018年1月11日